一、事故通报: C' [ {/ |1 I! ?
8月9日上午8时19分,中山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报警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宏业路3号台鹏电子表面处理(中山)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消防支队立即调派15辆消防车、96名消防员到场处置。中山市消防支队、火炬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第一时间率相关部门支援。 9时30分现场火势得到控制,10时05分现场明火扑灭,无人员伤亡。现场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共3层,建筑面积共6000平方米,一至三楼均为电镀车间,起火部位位于三楼电镀车间,燃烧物质为塑料电镀槽。 , s3 `% g9 s' e* z! z
二、事故原因
$ ^1 W0 J! Q, r8 g 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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