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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柳岸香苑项目“10·5”较大起重伤害事故 |
一、事故经过 10月5日上午,3 名安拆工(康某收、邢某学、杜某录)与塔机司机任夫胜共 4 人再次进入施工现场,对柳岸香苑项目 12#楼塔机进行顶升加节作业,6 时 55 分左右开始顶升,计划本次顶升 5 节标准节。作业至 8 时 3 分左右第 5 节标准节离地,8 时 18 分左右吊钩落下进行第 5 节顶升标准节的配平后,安拆工操作液压顶升系统,进行顶升作业。当顶升爬爪越过上数第 1 节标准节(下数第 32 节标准节)下端踏步位置后,安拆工在顶升加节换步操作过程中,违章操作,在未确认顶升套架两个顶升爬爪均可靠搭在标准节顶升踏步上(北侧顶升爬爪未搭在踏步上,南侧顶升爬爪侧面挤在踏步边楞)的情况下,即收缩顶升油缸进行换步操作。在顶升油缸收缩过程中,由于南侧非正常接触的顶升爬爪与踏步无法承受顶升套架连同上部部件的重量(约 33吨),顶升爬爪将标准节踏步挤压变形,从踏步外侧面滑脱,塔机升套架连同上部部件失去有效支撑,瞬间下坠,造成墩塔,产生冲击,塔身自第三道附着装置上侧标准节连接处断裂,起重臂、顶升套架、塔帽、平衡臂、断裂塔身等零部件相继坠落在塔机东侧,安拆工杜某录在塔机墩塔产生的冲击力作用下,随同液压泵站一同坠落于塔机西侧,安拆工邢某学、康某收及塔机司机任某胜随同塔机套架以上部位一同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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