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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和路“4.22堆龙少晨汽车装饰用品经营部”较大火灾事故 |
一、事故经过
根据起火现场周边视频监控显示:4月21日22时52分53秒,起火店铺人员将电动自行车开进店内并停放在垃圾桶(大容量带盖)的东北侧;23时03分32秒,起火店铺关门,此后再无人员进出;4月22日4时23分20秒,天翼云管家摄像头看家报警动作(仅有动作记录,无视频画面);4时24分28秒,起火店铺监控视频断线;4时35分59秒,起火店铺对面“堆龙德庆完美台球俱乐部”室外监控画面中显示起火店铺一层卷帘门顶部出现黑色烟气;4时43分10秒,起火店铺南侧“XX汽车装饰店”员工刘某(报警人)出店发现火情后,返回店铺拿出撬棍欲撬开卷帘门未果,与同店出来的另一员工(郭某攀)共同施救,仅将卷帘门向上撬开一定距离;4时44分许,卷帘门底部出现火光点;4时49分火势进入全面燃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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