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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新化县共升矿业有限公司“7.2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
一、事故经过
2013年7月24日,娄底市新化县共升矿业有限公司(由原共升煤矿变更成立,以下简称“共升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950.2万元。 2013年7月24日中班,井下安排18人作业。其中:1236-Ⅱ补充回风巷5人、1236-Ⅱ补充回风上山5人、1235回采工作面进风巷2人、暗主井绞车司机1人、把钩工2人。当班下井管理人员有安全副矿长杨源胜下井带班,值班长兼安全员吴志华,瓦斯检查员康虎。 14时30分作业人员下井。17时58分,1232探煤上山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突出后瓦斯逆流,导致1236-Ⅱ补充回风上山5人、1236-Ⅱ补充回风巷2人和瓦斯检查员康虎在撤退过程中死亡。1236-Ⅱ补充回风巷另有3人在撤退至回风口时,感到全身泛力,当即用斧头将风筒砍断吹风,3人随后晕倒。 18时10分,值班长吴志华来到1236石门入口处,其随身携带的便携式瓦检仪报警,立即打电话向地面调度室汇报,并随后到1235进风巷向在井下带班的安全副矿长杨源胜报告。杨源胜等人当即佩带自救器进入灾区搜救,发现了8名遇难人员。因感觉呼吸困难,体力不支,杨源胜等人于19时30分全部升井。 19时30分后,晕倒在1236-Ⅱ补充回风巷后段的3人相继苏醒,先行苏醒的康行武自行出井,杨建兴和米景祥清醒后走到+426m车场,打电话报告了地面调度室。吴志华迅速带人下井将杨建兴和米景祥救至地面,并随后将3名人送往医院救治。 新化县得知事故情况后,迅速组织煤炭、安监等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县煤炭局通知矿山救护队赶赴现场救援。23时30分,新化县煤炭局矿山救护队到达煤矿。25日4时,矿山救护队将遇难人员运送出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结束。 本次事故突出煤矸285吨,涌出瓦斯2.5万m3,造成8人死亡,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95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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