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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十一冶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22”燃爆事故 |
一、事故发生和救援情况
事故调查组查明,2021年2月22日,柳州十一冶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工人韦某欢、余某松、陈某进、张某弟负责17#YS-20型压力气罐人孔盖安装,张某弟负责监护,其余3人进入容器内部作业。13时30分左右,陈某进进入容器内清理氧化铁渣和焊渣杂件,10分钟后,陈某进称有点闷,张某弟将氧气软管从容器西侧法兰孔处插入容器内,持续通入氧气约6~7分钟。13时50分左右,陈某进完成清理工作从人孔出来。张某弟旋转工作台,使人孔朝上,将人孔盖从人孔吊入容器内,又旋转使人孔朝下,陈某进、余某松、韦某欢进入容器安装人孔盖。陈某进、余某松辅助组对装配,韦某欢焊接,张某弟在容器东侧,手握软管通过法兰孔向容器内送压缩空气。约3~4分钟后,容器内发出“砰”的一声,有黑烟从法兰孔冒出。张某弟立即呼叫附近工人打开人孔盖,容器内有大量黑烟并伴有刺鼻气味,无法进入施救。在场工人用压缩机通过法兰孔向内送气、用轴流风机通过人孔口向外排烟、用消防水带给容器降温等方式,持续4~5分钟后,进入容器救援。期间现场人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并上报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3名工人被救出时余某松已失去意识,经医务人员确认死亡,陈某进、韦某欢重伤被送往医院抢救。由于伤势过重,经医治无效,陈某进、韦某欢分别于3月5日、3月16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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