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a 发表于 2024-4-7 14:48:27

一、事故经过
       通过调取监控和询问走访情况了解,2023年11月22日1时16分许,赵凤明同儿子刘永离开家外出上班,1时39分许火灾发生,由于火灾发生在凌晨,1时55分许有过路人员在起火房屋前停留,2时许第二次有过路人员在起火房屋前停留,但都未第一时间报警。2时30分许吉学奇在出租屋内听到异响后打开窗户看到房屋起火,大火已经烧穿屋顶,后遂才报警,发现火灾时火势已经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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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七星关区市东街道“11•22”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