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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龙港化工有限公司“11·28”中毒窒息事故 |
一、事故经过
2015年11月28日17时,邯郸市龙港化工有限公司化二车间乙班合成操作工董振东、吕文波等3人接班后开始工作(乙班工作时间为28日17时至29日1时),董振东负责放氨及装车,李文波负责操作合成塔炉温。董振东接班后首先对液氨储罐区进行了安全巡检,在确认系统正向2号液氨储罐放氨后,回到液氨储罐区电脑监控室值班,值班过程中电脑监控显示2号液氨罐的压力和液位均在正常范围内。当时有2台液氨槽车(东西方向停放)在装车处等待装车。19时56分左右,董振东在电脑监控室值班突然听到外面“咚”的一声响,立即跑出查看,发现2号液氨储罐南半部上端液氨发生泄漏,急忙用对讲机通知合成塔操作工吕文波,告诉他2号罐液氨泄漏了,让他赶紧把1号液氨储罐进氨阀打开,关闭2号液氨罐进氨阀,然后跑至调度室,向值班调度陈绍生报告事故情况。陈绍生听到响声正出来查看情况,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电话通知甲醇岗位人员撤离的同时,分别向化二车间主任李青云、生产副总经理张一民、董事长杨新志及安全科长于书强等人通报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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