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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鲁湘钡业有限责任公司“9·23”较大爆燃事故 |
一、事故经过
2014年9月23日凌晨5时许,新晃县鲁湘钡业有限责任公司硝酸钡包装车间在检修雷蒙机的过程中发生爆燃事故。检修工古东鹏、刘志勇,车间工作人员杨昌发、杨胜木、郭显建、张家贵均不同程度炸伤、烧伤,伤者被紧急送往新晃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救治,因伤势严重,到9月24日凌晨4时38分止,均相继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01.90万元。 9月23日2时04分,三车间(硝酸钡包装车间)三班班长郭和芝向一车间主任吴远金(当班调度员)报告说雷蒙机坏了,吴远金与机修工刘志勇(事故中已死亡)一起进入雷蒙机机房检查设备,发现一个磨辊已脱落,另外一个磨辊也已松动,梅花架也已变形,确认故障部位后,吴远金打电话给三车间主任王邵华,但打不通,后又要郭和芝打电话通知三车间主任王邵华。吴远金后来又打电话给三车间副主任吴详全,但吴祥全未接电话,再打电话给生产部经理王加强,王加强也没接电话,后又打电话通知生产部副经理刘锡玉,并向其反映故障情况,但刘锡玉说对该设备不懂,郭和芝再打电话给三车间主任王邵华并取得了联系。 3时左右,王邵华带着维修班长古东鹏来到厂区,并安排维修工作。 3时20分左右,着手对雷蒙机进行检修,依次对雷蒙机上方管道、盖子、选筛、梅花架等部件进行拆除,期间因个别螺栓锈蚀严重咬死,便动用氧割对螺栓进行了切割或加热,并用铁器对难以松动的螺栓进行敲打,在切割雷蒙机上部出料管上的连接螺栓时,因炽热切割渣掉到了下方管道软连接处的密封布上着了火,古东鹏飞奔出车间提了一桶水进去将火浇灭。拆完螺栓的部件如管道、盖子、选筛分别用一个5吨的手动葫芦和一个1吨的手动葫芦进行吊卸,其中管道已吊上二楼,盖子已卸放在机房内进雷蒙机房门的左侧靠墙处,选筛已卸放在雷蒙机室外。为了加快检修进度,用5吨的手动葫芦起吊雷蒙机梅花架,梅花架连着轴承,并通过联轴器与底部的齿轮变速箱相连,因检修人员在匆忙中未拆除联轴器靠背轮上的螺栓,在起吊梅花架时通过梅花架—联轴器—变速箱转动轴作用到了底部的变速箱上,使铸铁材料的变速箱盖崩掉了一大块,形成面积0.15m2的半月型开口。检修人员发现后,停止了梅花架的吊卸,改为拆卸雷蒙机外壳,为了不防碍检修作业,检修人员将放置在雷蒙机房门口装有氧气瓶及乙炔气瓶的小推车推到雷蒙机房外东面距机房门口5m处(幸亏将氧气瓶、乙炔瓶移到了现在这个位置,由于有墙壁的阻挡,刚好避开了爆燃气流所经路径,否则氧气瓶、乙炔瓶发生殉爆,事故后果将更加严重),然后继续对雷蒙机外壳进行螺栓的拆除及吊卸工作。 5时30分左右,雷蒙机底部的变速箱发生爆燃。变速箱内的机油带着火团随着爆燃的冲击波从变速箱盖缺口并沿着地沟的方向喷溅而出。 一股冲击波裹夹着机油燃烧物遇到东北面砖墙阻挡,向上翻转至雷蒙机房顶棚,并沿着拆卸雷蒙机顶部出料管时在顶棚留下的孔洞向上冲击,剩余部分折射到西南面轻质塑料板隔墙上,造成雷蒙机东北面砖墙烧黑,雷蒙机房铁皮顶棚烧黑变形、个别槽钢断落或下垂,东南面砖墙局部垮塌,西南面轻质塑料板隔墙部分损毁,雷蒙机顶棚管道孔洞正上方距地面7.5m的包装车间轻质塑料板屋面被高温熔化形成了一个直径3m的大窟窿,西北侧轻质塑料板屋面被高温熔化形成了无数个筛孔。 另一股冲击波裹夹着机油燃烧物在遇到雷蒙机房东侧铁门板阻挡后折射到西面距事故点10m的小雷蒙机布袋收尘器上,使布袋收尘器上的5排布袋烧毁(共8排布袋,剩3排未烧)。 爆炸冲击波还通过管道传送到位于雷蒙机房西北侧距雷蒙机房3.3m的布袋收尘器上,使上面的9排布袋全部烧毁。 爆燃事故造成雷蒙机房及包装车间厂房内长15m,宽14m,高7.5m空间范围内的设备及建筑不同程度损坏,更为严重的是导致了在场的6名员工全身浅Ⅱ″——深Ⅱ″烧伤,面积均超过90%。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于24小时内相继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01.90万元,造成了较大的人员及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 5时52分左右,维修仓库管理员马海燕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如峰报告硝酸钡包装车间发生爆燃事故,车间内6人均严重受伤,张如峰安排当班调度员吴远金紧急联系新晃县120急救中心。 6时,吴远金联系到新晃县120急救中心。 6时05分,张如峰电话告知公司专职安全员彭英珍硝酸钡包装车间发生事故。 6时30分,新晃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分别将6位伤者接往医院抢救。 6时50分,彭英珍电话报告新晃县安监局危化股股长吴光均,硝酸钡包装车间发生爆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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