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热搜: HAZOP QRA SIL
查看: 477|回复: 0

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0-21 16:5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事故经过
        2021年6月13日6时42分许,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的集贸市场发生重大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重伤37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395.41万元。
        5时38分,十堰市110指挥中心(以下简称110指挥中心)接到罗女士报警:“41厂菜市场河道下天然气管道泄漏”,立即指令东岳公安分局南区派出所值班民警仇春祥、张皓然出警处置。5时53分,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以下简称119指挥中心)接到张湾区居民报警:“41厂菜市场河道下天然气管道泄漏”。119指挥中心遂通知十堰东风中燃公司抢险。5时54分,119指挥中心指派东岳公安分局张湾消防中队(以下简称张湾消防中队)2辆消防车、12名消防员出警。6时00分,值班民警仇春祥、张皓然驾车到达现场,立即向报警人了解情况,并按照报警人的描述,将车直接开到艳湖桥桥头,发现桥下河道有黄色雾状气体往上飘,伴有强烈的臭味。张皓然下车劝说路边围观群众“不要抽烟,赶紧离开”。仇春祥把车开到艳湖社区后,迅速从警车后备箱中取出警戒带实施现场警戒。6时10分,张湾消防中队消防队员沿艳湖巷墙脚往西走,并顺着桥边的梯子下到河床上,发现桥下大量的黄色雾状气体往外涌。陈博、肖琨佩戴空气呼吸器进桥侦查,察看洞内情况,由于烟雾量大、光线昏暗,为确保安全,两人退出至河道梯子附近观察。其他消防队员大多下车在市场路维持秩序,广播提醒,警戒并劝离围观群众。6时30分至38分,两名民警和十堰东风中燃公司抢修队员孔磊、王建华进入桥下河道观察处置。随后,抢修队员王建华告知公安、消防人员处置结束、可以撤离,民警提出在现场继续观察并警戒15分钟。119指挥中心要求继续做好现场安全监护。6时38分至40分,两名民警从桥下上到桥面,继续实施现场警戒和劝离群众。6时42分01秒,发生爆炸。

购买主题 本主题需向作者支付 5 安全值 才能浏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微信

微信公众号

联系电话:0512-81629902

顶部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3EHS安全山

GMT+8, 2024-6-19 04:36 , Processed in 0.068112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