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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八宝煤业公司 “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
一、事故经过 2013年3月29日21时56分,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以下简称八宝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6人遇难(企业瞒报遇难人数7人,经群众举报后核实)、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708.9万元。 2013年3月28日16时左右,-416采区附近采空区发生瓦斯爆炸,该矿采取了在-416采区-380石门密闭外再加一道密闭和新构筑-315石门密闭两项措施。29日14时55分,-416采区附近采空区发生第二次瓦斯爆炸,新构筑密闭被破坏,-416采区-250石门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该采区人员撤出。通化矿业公司总工程师宁连江、副总工程师陈维良接到报告后赶赴八宝煤矿,研究决定在-315、-380石门及东一、东二、东三分层顺槽施工5处密闭。16时59分,宁连江、陈维良带领救护队员和工人到-416采区进行密闭作业。19时30分左右,-416采区附近采空区发生第三次瓦斯爆炸,作业人员慌乱撤至井底(其中有6名密闭工升井,坚决拒绝再冒险作业)。以上3次瓦斯爆炸事故均发生在-416采区-4164东水采工作面上区段采空区,未造成人员伤亡。该矿不仅没有按规定上报并撤出作业人员,且仍然决定继续在该区域施工密闭。21时左右,井下现场指挥人员强令施工人员再次返回实施密闭施工作业,21时56分,该采空区发生第四次瓦斯爆炸,该矿才通知井下停产撤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此时全矿井下共有367人,共有332人自行升井和经救援升井,截至30日13时左右井下搜救工作结束,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其中1人于3月31日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通化矿业公司为逃避国家调查,只上报28人遇难,隐瞒7名遇难人员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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