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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10·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
一、事故经过 2020年10月4日5时30分许,在吉林省松原市境内514省道(松哈线松原至长春岭段)39公里处发生一起轻型仓栅式货车撞至前方同向行驶的四轮拖拉机拖带的挂车尾部后驶入对向车道,与对面驶来的轻型栏板式货车(核载5人,实载16人)相撞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06.1万元。 2020年10月3日,冯国星驾驶吉A1E19W号轻型仓栅式货车(以下简称吉A1E19W号货车)于15时许到达今麦郎饮品(长春)有限公司货场,由今麦郎饮品(长春)有限公司仓储科根据《送货单》安排叉车司机为其装载800件软化纯净水后,于17时许返至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龙湖路毓秀小区家中,10月4日2时40分左右,冯国星驾驶吉A1E19W号货车(核载3人,实载2人)装载800件软化纯净水从毓秀小区出发前往扶余市长春岭镇,途经302国道、松原绕城高速、503国道、203国道和514省道。5时30分许,该车沿514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39公里处时(车速约50公里/小时),先与前方同向行驶的由李立国①驾驶的丰收牌180型四轮拖拉机(车速约19公里/小时)拖带的挂车尾部相撞,致拖拉机拖带的挂车与车头脱离,均被撞入道路南侧植树沟内;碰撞后,吉A1E19W号货车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唐东升驾驶的吉JMK350号轻型栏板式货车(车速约59公里/小时)发生碰撞,致吉JMK350号轻型栏板式货车(以下简称吉JMK350号货车)被后推18.2米,两货车前部严重变形并镶嵌在一起。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1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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