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 0
|
吴江区太湖新城金茂中心工地“3·2”起重伤害事故 |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7年10月,太湖新城金茂中心项目于开工。2018年3月项目工地安装了2台塔机,内部分别编号为1#、2#(事故塔机)。2018年5月,金土木集团将塔机顶升加节工程分包给桃源租赁,此后桃源租赁共对2#塔机进行了3次作业。2019年2月27日,金茂中心项目经理邵常磊通知桃源租赁总经理钱焕华,需要对工地上的1号2号塔机顶升加节,双方预约在3月1日作业。3月1日,钱焕华安排崔新良班组(非事故班组)先对1#塔机进行顶升作业,因天气原因未完成作业。3月2日,钱焕华安排项目经理沈才江带领崔新良班组(非事故班组)、李锡华班组到项目工地,沈才江安排崔新良班组继续对1#塔机进行作业,安排李锡华班组对2#塔机进行顶升加节作业,后沈才江至项目部办公室休息。上午8时许,李锡华等6名工人完成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并跟金土木集团安全员陆和兴、金土木公司塔机信号工杨秋江做了工作分工协调后,未依照程序取得监理单位的同意,直接开始顶升加节作业。其中桃源租赁的李锡华等五名工人负责安装,沈国平负责在地面扎捆及挂钩作业,金土木集团的何小兵(3月1日到工地,暂未签订合同,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负责塔机起吊作业。上午10时50分许,在塔机顶升作业已经将两节标准节安装完成,一节起吊结束待安装时,信号工杨秋江以吃午饭为由离开现场,并将对讲机交给了一旁的挂钩工人沈国平,由沈国平指挥塔机司机作业。沈国平用钢丝绳扎捆好第四节标准节后,用对讲机指挥塔机司机何小兵起吊。与起吊几乎相同时间,工地电工柳勇(刚到工地,未正式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从松陵镇上找了个体修电瓶车的张雪元,带领其从工地大门进入处于危险作业区域的防护棚准备修理电瓶车。大约1分钟后,塔机在由东往南运行过程中固定标准节的钢丝绳突然断裂,导致约两吨重的标准节从高空掉落(高度约70米),砸中工地大门口的防护棚,掉落的标准节及倒塌的防护棚造成附近的柳勇及张雪元两人受伤。
购买主题
本主题需向作者支付 5 安全值 才能浏览
| |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