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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华鑫船舶修理有限公司“7·24”较大爆炸事故 |
一、事故经过
2016年7月中旬,童金根委托姜荣华对“瑞蚨油068”及另外一艘编号为“瑞蚨油066”的油船进行喷砂、油漆、维修,双方口头约定每条船检维修费用为2.6万元。按照童金根的要求,7月18日0时左右,沈小建安排人将2艘油船开抵华鑫船厂前沿江边水域。 7月18日至20日,华鑫船厂对2艘油船进行了3次注水,稀释可燃气体浓度。 7月21日,华鑫船厂将2艘油船拖上船台。 7月22日至23日,华鑫船厂对2艘油船表面进行喷砂和油漆。 7月24日上午5时左右,姜荣华安排周春山、周春福、刘超和章广辉4名工人对“瑞蚨油068”6个舱室的甲板开人孔,并封闭原来甲板上的人孔。姜日鑫在开孔前,对舱室油气进行测爆,检测仪发出浓度超标报警。姜荣华接到姜日鑫油气浓度超标报告后,安排周春山、刘超和章广辉用潜水泵抽江水向舱室里注水。5时40分左右,潜水泵开始向舱室注水,此时,油船发生爆炸,在货舱甲板上的姜荣华、姜日鑫、周春福坠落长江,在船头甲板上系鞋带的刘超被炸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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