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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7.17”一般火灾事故 |
一、事故经过
2020年7月17日上午,大正物流受涌创智联委托,安排浙B0C565、浙B0C992、浙B0C861、浙B9B801、浙B2H526五辆集装箱货车,将涉事废物运往北仑固废进行销毁,于上午9时许到达北仑固废1#焚烧车间卸货平台。熊新芽及宁波保税区海关监管人员同时到场,经海关监管人员开封查验,并经熊新芽与北仑固废客服部工作人员戚科斌现场确认后,开始卸货作业。戚科斌通知化验室工作人员王小刚到现场对涉事废物进行取样分析,王小刚抽取其中一瓶塑料外包装样本,在卸货现场试火箱内进行简易检验,结果为不燃,经在三期焚烧车间试破碎未见异常,戚科斌遂安排北仑沃隆的外包工作人员在一期焚烧车间开始破碎及焚烧作业。 当日一期焚烧车间的破碎焚烧作业流程为:废物先卸至4A4B料坑内进行破碎,再由抓斗将破碎完成的废料投至3A3B料坑内,随后中控室通知进料抓斗操作员将废料投至焚烧窑进料口进行焚烧。 10时30分许,王小刚在作业现场听见废物破碎时发出轻微爆破声响,经查看发现涉事废物中有一类金属瓶装废物(1号废物)罐体内有压力,在破碎时发生异常,遂取样后在试火箱进行简易检测,发现该瓶样本为可燃物。王小刚将该情况告知在作业现场的季文焕、戚科斌,要求在破碎过程中加蒸汽作业。并将该情况通过微信向汤建旺汇报。一期焚烧车间的破碎焚烧作业带蒸汽保护持续进行。 13时03分,一期焚烧车间焚烧窑进料口出现明火,并沿着平台表面向破碎口方向扩散,在接近破碎口处火焰迅速扩大,并蔓延至料坑破碎出料口附近,之后在破碎出料口附近料坑内发生剧烈爆炸,并波及整个作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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