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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龙纸业(沈阳)有限公司“7.31” 中毒窒息一般事故 |
一、事故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2017年7月31日7时45分许,玖龙公司生产设备原料部清污水厂按惯例召开班前早会。会议由主管程XX主持,运行班长杨XX、维修班长李XX、安全员李X等人参加了会议。杨XX首先向程XX汇报了当天的作业计划,即准备清理调节预酸化池,使用潜水泵将池中污泥抽出至曝气池,同时清理池壁防水材料脱落物。随后李XX、李X等人也先后汇报了当日工作计划。 8:30许,杨XX、管XX、闫XX、张X、张XX等5人,按计划到调节预酸化池清理淤泥。闫XX和张X使用便携式有害气体检测仪,对池底气体情况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硫化氢和一氧化碳的数值均为零,氧气含量为20.9%。 9:00许,杨XX、管XX、张XX在未进行强制通风的情况下,下到池底开始进行清淤作业,张X在地面进行协同工作,闫XX因其他工作离开现场。 9:30许,主管程XX到现场巡查,询问作业情况,并协助杨、管等四人取来和安装电动提升机。随后,程XX向距离现场约20米的曝气池作业现场喊话,询问调节预酸化池排水管的排水情况,曝气池现场带班人员为该部门安全员李X,李也简单询问了调节预酸化池的作业情况。不久后程XX因处理其他事情离开现场。 11:30许,因作业人员有限,李X带领工人协助清理调节预酸化池的人员,从池底拉拽废弃的蒸汽管,当时杨XX、管XX二人在池底作业。 午饭后,张XX因自感身体不适,请假休息。 14:00许,杨XX、管XX、张X三人,继续进行清淤。按照分工,杨、管二人下到池底清理淤泥污水,张在池顶协助开关高压水枪阀门。 17:10许,闫XX回到现场,继续参与清淤作业。当时杨、管二人在池底使用高压水枪稀释淤泥,并要求闫、张二人向下送放高压水带。 17:20许,杨XX、管XX呼喊地面闫XX、张X二人,让其关闭高压水枪的阀门。张前往离水池口约50米的位置,将高压水枪的阀门关闭。 17:30许,张返回后与池底的杨、管二人联系,未见回应,闫XX又拨打杨的电话,无人接听。此时闫、张二人预感情况严重,闫XX便下到距池底一半的位置查看,因池内视线不清,未能发现池底作业的人员。闫又返回地面,穿上防水衩裤,戴上防毒面罩,再次进入池底。利用手机照明,摸索发现当时已经倒在泥水里的杨XX,将其拖拽至井口正下方位置。同时张X也下到池底,协助闫XX利用电动提升机将杨XX提升至地面;紧接着闫再次进入池底深处,摸索找到了管XX,将其拖拽到井口下方后,再次利用电动提升机将其提升到地面。期间,张X因吸入有害气体发生昏迷,但勉强手扶墙梯返回池顶,中途跌入池底受伤,被他人救起。 17时40分,闫XX打电话向程XX报告了事故情况,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17时45分,程XX带领人员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并轮流对杨XX、管XX二人实施紧急救治。稍后120医务人员赶到事故现场,检查2人的生命体征后,宣布2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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