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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乐都镇“8.12”罩棚坍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
一、事故经过
1.2018年5月,永辉公司实际控制人易谭友找到乐山市五通桥区福岭门窗经营部负责人马明岭,提出修建永辉公司的罩棚,并提前支付了马明岭20万元工程款,双方无书面合同。 2.2018年8月11日主体结构已基本完工,剩余工程就是铺装彩钢瓦和透明玻璃纤维瓦。 3.2018年8月12日上午马明岭租用的吊车,将约90片彩钢瓦和30片透明玻璃纤维瓦从地面全部吊装上罩棚钢质桁架上。 4.2018年8月12日下午1:30左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张德富带领11名工人上班,分成了3个小队,其中2人在地面作业,7人在罩棚顶端铺装彩钢瓦和焊接檩条,3人在另一作业点,大约3:40分,现场作业人员在已经完成主体结构的钢质桁架上铺装彩钢板和焊接檩条作业时,东南向4榀桁架局部坍塌,致使7名作业工人从高处坠落,造成1人当场死亡,6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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