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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虎门古月广告装饰有限公司“5·6”一般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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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1 09: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事故经过
       2024年5月6日15时许,东莞市虎门镇白沙社区商业西路1号111室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83万元。
       根据雪花公司的规定,客户销售雪花啤酒满足相应条件,就可以申请免费制作招牌。雪花啤酒的销售人员将春怡餐饮店的资料报给雪花公司,雪花公司通知丽宝公司联系春怡餐饮店进行招牌的制作,制作完成后会根据尺寸大小进行费用结算。
       2024年4月20日,丽宝公司开始安装春怡餐饮店门头招牌。丽宝公司将涉事招牌的主体安装完毕,剩余一个软膜灯箱没有安装。由于丽宝公司没时间去安装,于是让古月公司把最后一个软膜灯箱安装好,未约定相关费用。5月6日14时许,古月公司主要负责人胡海军安排吴正秋、曾昭平、林国富3名工人一起到达施工现场。随后工人在现场架设离地约1.8米的木梯,由吴正秋负责登上木梯调试门头招牌电路。此时吴正秋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绝缘手套、安全帽等)。15时许,吴正秋站在木梯上进行火线驳接,在用剪刀剥红色火线(以下称:涉事导线)的绝缘外皮过程中发生触电,曾昭平发现后立即跑到门口的配电箱进行断电,断电后吴正秋从梯子上跌落,头部受伤流血,剪刀也掉落在地上。林国富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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