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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庐江龙桥矿业有限公司“4•21”冒顶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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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经过
2017年4月21日,安徽龙达建设集团井巷有限公司第七项目部生产经理张某某于7:00左右召开排班会,安排程某某、唐某某、镇某某3人到-407.5m水平24a-1#溜井联络道进行凿岩作业,3人7:30左右乘坐罐笼下井,约8:10到达作业地点,作业前,班长程某某对作业现场顶板进行了检查处理,对风水管路进行了恢复,10:00左右3人开始进行凿岩作业。10:40左右项目部安全经理张某对该作业点进行了安全巡查,未发现异常情况。11:00左右项目部生产经理张观斌到该作业点进行了安全巡查,也未发现异常情况。按矿山规定,每天16:00进行井下回采爆破,要求所有井下人员在15:30前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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