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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柯化工有限公司“7·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
一、事故经过
2021年7月4日14时38分许,位于清远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的广东依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柯公司”)发生反应釜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 2021年6月,杨某红、易某华、郁某里召开股东会议,一致决定于7月2日在依柯公司车间进行反应釜调试。刘某霖因故缺席会议,其父亲列席了会议,会后将会议精神向刘某霖传达。7月1日,依柯公司进行设备整理工作,7月2日和3日进行了设备调试。7月4日上午8时许,依柯公司总工程师易某华组织主操作员李某辉、操作员张某丽、操作员郎某军、操作员彭某莲、操作员李某娣、机修员蓝某天等6名员工在甲类生产车间按计划进行投料试产二氯生。先将300公斤水抽入醚化釜(R0101)后,开启搅拌,将350公斤氢氧化钾通过醚化釜投料口投入到釜中,使氢氧化钾溶解在水中;同时,将750公斤熔化状态下的对氯苯酚通过真空系统打入滴加罐中。待氢氧化钾溶解完成后,将对氯苯酚滴加入醚化釜中,持续搅拌生成对氯苯酚钾盐,滴加过程约2至3小时。滴加完成后,通过醚化釜夹套通入蒸汽,并加热升温至135~140℃,将含水的对氯苯酚钾盐抽真空蒸出水分达到脱水效果,时间约需3~4小时。脱水过程进行到1个多小时后,至14:38左右,易江华巡检时在三楼发现反应釜温度计显示已达到170℃,超过了额定的温度范围,而且温度不断上升,立即通知张某丽下二楼关掉醚化釜夹套水蒸汽进口阀门,并把冷却水开关打开,随后召唤同在三楼作业的李某娣一并撤离,在易江华撤离至楼梯间时即发生爆炸。事故发生时,其他4名员工在车间二楼进行现场操作。爆炸共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爆炸后,涉事醚化釜直接解体,爆炸造成事故现场设备损毁严重。现场无烟火,经生态环境部门检测评估,空气质量和水质均符合有关标准,事故未造成空气污染和废水外泄等环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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