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0
|
天台县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 “11·20”较大爆燃事故 |
|
一、事故经过
2021年11月20日,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在“综合调节池和高浓污水池池上罐改造项目”施工中,需在调节池Ⅱ上方已完成土建的混凝土框架顶部搭建钢结构平台,施工过程需要进行电焊和热切割作业。泥水工杨某义、姜某好于当日上午8时前进入施工区域开始工作。机修车间电焊工、辅助工等人员于8时13分进入施工区域,8时17分开始搭活动脚手架。安全员张某波使用MSA“五合一检测仪”于8时30分开始对动火区域附近进行了可燃气体检测。电焊作业点位为框架平台上西南侧和西北侧二个点位,西南侧工位为电焊工许某日和辅助工许某日,西北侧工位为电焊工陈某富和辅助工许某永,动火监护人梁某在动火点东侧监护,辅助工金某炉和泥水工杨某义在调节池Ⅱ混凝土池盖上作业。9时07分至9时17分西南侧工位先后二次电焊作业,无异常情况;9时21分西北侧工位陈某富开始电焊作业,电焊火花溅落在调节池Ⅱ西北侧观察井位置附近开始着火,继而引起调节池Ⅱ爆炸。事故造成调节池Ⅱ混凝土池盖全部破碎,附近建构筑物受损,作业人员3人死亡,4人受伤。
购买主题
本主题需向作者支付 5 安全值 才能浏览
| |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