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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江海“4·3”一般爆燃火灾事故 |
一、事故经过
2023 年 4 月 3 日 9 时许,因一批发胶气雾剂罐装成品合格率低,蒙*丽带着王*珍、范*蓉三人在七星岗路 40 号二楼发胶作坊打包操作台处对该批发胶成品进行试用分拣,挑选良次品发胶 并进行分类,分拣作业具体流程为:拆箱、取出发胶、试喷几次判断良次品(喷出气雾状为良品、白色丝状为次品)、对怀疑废次品再次进行试喷确认、分拣良次品(良品装回纸箱、废次品放置到一边待处理)、对良品封箱。12 时许,三人休息。13 时 30 分许,蒙*丽、王*珍、范*蓉三人继续进行发胶分拣作业。14 时许,毕*直到达发胶作坊并对分拣出的废次品发胶拔掉喷头后,安排对废次品发胶进行戳罐作业,具体作业程序如下: 1.将发胶废次品集中到打包操作台与生产线加阀门单元附近区域; 2.蒙*丽、王*珍、范*蓉三人使用木块、铁锤等工具敲打水泥钢钉,借助水泥钢钉尖端戳穿发胶马口铁罐顶盖曲面部位;手持带孔的发胶罐直接将罐内推进剂(也称抛射剂,即无味液化石油气)排放到作坊内; 3.将剩余液体物料(也称内容物)倒至液体物料回收桶内; 4.毕*直在生产线旁使用气动拔盖机将发胶罐盖从罐体拔出,罐盖作为废品,罐体回收利用。根据当事人反映,戳罐作业持续至事故发生,事发时已完成600 支以上发胶戳罐作业。 15 时 27 分 55 秒[1],毕*直发胶作坊内发生剧烈爆燃。作坊内人员受到气浪冲击,并看到内部多处起火,而后自行逃出作坊。爆炸冲击波导致该作坊四面墙体、生产装置、气雾剂成品及半成品等向四周抛出,周边 38、40、42、44、46、48 号建筑外窗、部分墙体受损。火焰迅速引燃周边可燃物。17 时 07 分,现场火势基本扑灭;19 时 00 分,现场残火扑灭;4 月 4 日 10 时 30,现场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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