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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维坊高密市交运天然气有限公司“8·13”一般燃气爆炸事故 |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
8 月 12 日下午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岭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东岭支行)正常休班未营业,8 月 13 日银行开门营业,6:50 工作人员逄××和大堂经理王×进入银行。7:00 运钞车到达银行门口,随后押运员和接库人员郭×进入营业厅,银行保安毛××在门外警戒。7:02 王×进入现金区柜台内,因闻到室内气味较重便打开空调。7:04 押运员、郭×、逄××陆续进入柜台内,完成交接手续后郭×和押运员走出柜台。7:05 运钞车离开银行,逄××进入柜台里侧的备餐间内用电热壶烧水。7:05:47 插头插入瞬间,逄××手臂、头发着火,随即发生爆炸。王×在备餐间门口处,身体多处被烧伤。站在银行营业厅门外 3 米处的郭×和站在营业厅内的毛××,被爆炸冲击波抛到凤凰大街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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