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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邹城山东吉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20”一般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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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经过
2025 年 3 月 20 日 5 时 05 分,离心岗位员工董某某、张某某在一楼进行离心操作,发现缩合釜R1105C 釜有积存的固体物料,然后董某某、张某某通过一楼爬梯去往一层钢平台到达R1105C 釜后,董某某随后离开钢平台返回一楼操作离心机。张某某 5 时 07 分进行 R1105C 釜冲洗操作,5 时 11 分冲洗 R1105C釜完毕后返回一楼与董某某一起进行离心机操作。 5 时 18 分董某某通过一楼钢平台爬梯去往钢平台,准备冲洗缩合釜 R1105B 釜残余物料。5 时 19 分董某某在拆卸缩合釜R1105B 釜盖卡子,将 R1105B 釜盖打开,釜内残留的二硫化碳气体和硫化氢等混合有毒气体溢出,董某某吸入釜内有毒气体。5 时 20 分,董某某发出一声尖叫后中毒晕倒,晕倒在缩合釜西侧,导致事故发生。 张某某听到响声后,前去施救。5 时 21 分,张某某来到董某某旁边观察其身体状况,也感到自身身体不适,便进行呼救,后晕倒在董某某身旁。 在旁边工作的女职工韩某某听到喊声后赶到现场,观察一阵后通过呼叫机呼叫班长廉某某。廉某某和王某某在听到呼叫后立即赶往现场,廉某某、王某某、韩某某、宋某某四人同时将张某某、董某某拖至东侧楼梯口处,对张某某、董某某进行心肺复苏施救,同时联系中控室呼叫值班领导张某某、吴某某。此时车间人员丁某某、马某在听到对讲机呼叫后也赶到事故现场参与施救。 5 时 30 分许,张某某、吴某某到达现场后将中毒人员拉至一车间外,同时吴某某拨打 120 急救电话,众人一起将董某某、张某某、王某某、宋某某抬到车上送往济宁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在途中遇到 120 救护车,把伤者交给 120 救护车医生。10 时 44分,董某某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宣布死亡。其他三人张某某、王某某、宋某某中毒较轻,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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