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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宁远“10·10”较大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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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经过
10月10日18时30分许,承租人胡某旺的妻子黄某娇点燃一柱蚊香(约50厘米长),随后插入空奶粉罐,放在一楼门面收银台与第一排货架之间,蚊香朝货架倾斜,距货架上装有化油清洗剂的纸箱约20厘米。20时18分许,有两名顾客进店购物,胡某旺反映当时客人有抽烟行为,20时30分顾客离开。之后,乐某万一家人陆续回来。21时55分,一楼门面关灯关门。22时12分,第三名顾客进入鑫盛旺汽配店购物,22时16分离开,22时17分返回,22时19分离开;22时15分,第四名顾客进店,停留约3分钟,22时24分离开,未见异常情况。22时25分许,一楼灯熄灭,胡某旺到后栋一楼睡觉。23时46分43秒,起火建筑一楼东门中部墙体隔断的北侧上部可见映光。23时48分55秒,出现第一次爆燃,火灾迅速蔓延扩大,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多次爆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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