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热搜: HAZOP QRA SIL
首页法律法规法规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Ming

文档

480

关注

0

好评

0
PDF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阅读 840 下载 0 大小 1.26M 总页数 4 页 2023-12-04 分享
价格: 10 安全值
下载文档
/ 4
全屏查看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还有 4 页未读 ,您可以 继续阅读 或 下载文档
1、本文档共计 4 页,下载后文档不带水印,支持完整阅读内容或进行编辑。
2、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1999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3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用密码管理,保护信息安全,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商用密码,是指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信息进行加密保护或者安全认证所使用的密码技术和密码产品。第三条商用密码技术属于国家秘密。国家对商用密码产品的科研、生产、销售和使用实行专控管理。第四条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密码管理机构)主管全国的商用密码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密码管理的机构根据国家密码管理机构的委托,承担商用密码的有关管理工作。第二章科研、生产管理第五条商用密码的科研任务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指定的单位承担。商用密码指定科研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力量和设备,能够采用先进的编码理论和技术,编制的商用密码算法具有较高的保密强度和抗攻击能力。第六条商用密码的科研成果,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组织专家按照商用密码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审查、鉴定。第七条商用密码产品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指定的单位生产。未经指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商用密码产品。商用密码产品指定生产单位必须具有与生产商用密码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力量以及确保商用密码产品质量的设备、生产工艺和质量保证体系。第八条商用密码产品指定生产单位生产的商用密码产品的品种和型号,必须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并不得超过批准范围生产商用密码产品。第九条商用密码产品,必须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指定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第三章销售管理第十条商用密码产品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许可的单位销售。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第十一条销售商用密码产品,应当向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熟悉商用密码产品知识和承担售后服务的人员:(二)有完善的销售服务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三)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审查合格的单位,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发给《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第十二条销售商用密码产品,必须如实登记直接使用商用密码产品的用户的名称(姓名)、地址(住址)、组织机构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以及每台商用密码产品的用途,并将登记情况报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备案。第十三条进口密码产品以及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或者出口商用密码产品,必须报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境外的密码产品。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只能使用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认可的商用密码产品,不得使用自行研制的或者境外生产的密码产品。第十五条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使用密码产品或者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必须报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但是,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除外。第十六条商用密码产品的用户不得转让其使用的商用密码产品。商用密码产品发生故障,必须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指定的单位维修。报废、销毁商用密码产品,应当向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备案。第五章安全、保密管理第十七条商用密码产品的科研、生产,应当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环境中进行。销售、运输、保管商用密码产品,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从事商用密码产品的科研、生产和销售以及使用商用密码产品的单位和人员,必须对所接触和掌握的商用密码技术承担保密义务。第十八条宣传、公开展览商用密码产品,必须事先报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
文档评分
    请如实的对该文档进行评分
  • 0
发表评论

客服微信

微信公众号

联系电话:0512-81629902

顶部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3EHS安全山

GMT+8, 2024-6-19 01:42 , Processed in 0.049826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返回顶部